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均明确规定了高层及其它各类现代建筑的防排烟系统的设置要求。在消防验收检测过程中,建筑防排烟系统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是一项重要的功能检测项目。防排烟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两个相对独立且密切相关的系统。根据不同类型、功能的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形式不同,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实现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下面介绍几种排烟方法:
1、通风与排烟系统分开设置。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路上设置防火阀,平时呈开启状态,当火灾一旦发生,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70℃时即自行关闭。在排烟系统管道上或排烟风机的排风口处设置排烟阀,平时呈关闭状态,当火灾发生时,通过火灾报警信号手动或自动开启阀门,根据系统功能配合排烟,当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
2、通风与排烟共用一套系统。在系统管道上或排风兼排烟风机的排风口处设置排烟阀,平时呈开启状态,排风兼排烟风机低速运行。一旦火灾发生时,排风兼排烟风机高速运行。
3、通风与排烟共用一套风管,分别设置通风机和排烟风机。在系统管道上设置排烟阀,在系统管道末端设置“T”风管将通风机和排烟风机与系统风管连通。通风机的送风口处设置防火阀,平时呈开启状态,当火灾一 旦发生,电动关闭,风机关闭;排烟风机的排风 口处排烟阀,平时呈关闭状态,当火灾一旦发生,电动开启,风机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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